发布时间:2022-11-29 17:29:29 作者:浙江房屋检测网 浏览热度:次
受检房屋为一栋地上三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办公楼,建筑结构图纸缺失,建筑年代不详。在该生产车间内放置了6台冲压机床;在生产车间南侧外中部放置一台30kW的风机,上述工况的综合作用,引起了该办公楼三层楼板的振动,为了解该振动对办公楼是否产生影响,对办公楼三层楼板进行振动测试。
(1)《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GB 50868-2013);
(2)《机械振动与冲击建筑物的振动振动测量及其对建筑物影响的评价指南》(GB/T 14124-2009/ISO 4866:1990)。
(1)《场地微振动测量技术规程》(CECS 74:95)。
本项目测试使用的以下仪器均经过国家法定的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
1)振动传感器采用TST126型拾振器,其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轴向灵敏度:0.3v·s2/m
测量范围:0~20m/s2
频率响应:0.25~100Hz
2)动态数据采集设备,采用TST3828型高性能数据采集仪,其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AD精度:24bit
最高采样频率:每通道102.4kHz
并行通道一致性:幅值0.05dB,相位0.1度
24位通道动态范围:120dB(典型值),110dB(保证值)
输入噪声:0.03mVrms@±10V量程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委托方指定,在办公楼三层办公区地面布置1个测点,编号为C1#,在办公楼三层会议室地面布置1个测点,编号为C2#,在生产车间外侧风机处布置1个测点,编号为C3#,每个测点测试X(东西向)、Y(南北向)、Z(铅垂向)3个方向。C1#、C2#、C3#测点布置
数据分析
根据时域分析结果,各测点在上述工况的综合作用下引起办公楼的振动共同工作时,C1#测点东西向加速度峰值为0.166m/s2,南北向振动加速度峰值为0.377m/s2,铅锤向加速度峰值为0.375m/s2;C2#测点东西向加速度峰值为0.216m/s2,南北向加速度峰值为0.055m/s2,铅锤向加速度峰值为0.269m/s2;C3#测点东西向加速度峰值为0.019m/s2,南北向加速度峰值为0.025m/s2,铅锤向加速度峰值为0.057m/s2。
根据频域分析结果,各测点在上述工况的综合作用下引起办公楼的振动共同工作时,C1#测点东西向振动主频为4.10Hz,南北向振动主频为4.10Hz,铅锤向振动主频为4.10Hz;C2#测点东西向振动主频为4.10Hz,南北向振动主频为4.10Hz,铅锤向振动主频为4.10Hz;C3#测点东西向振动主频为28.52Hz,南北向振动主频为28.52Hz,铅锤向振动主频为28.52Hz。
(1)根据时域分析结果,上述工况的综合作用下,C1#处测点的水平向加速度峰值为0.377m/s2,铅锤向加速度峰值为0.375m/s2;C2#处测点的水平向加速度峰值为0.216m/s2,铅锤向加速度峰值为0.269m/s2;C3#处测点的水平向加速度峰值为0.025m/s2,铅锤向加速度峰值为0.057m/s2。
(2)根据频域分析结果,上述工况的综合作用下,C1#处测点的水平方向振动主频为4.10Hz,铅锤向振动主频为4.10Hz;C2#处测点的水平方向振动主频为4.10Hz,铅锤向振动主频为4.10Hz;C3#处测点的水平方向振动主频为28.52Hz,铅锤向振动主频为28.52Hz。
(3)C1#、C2#、C3#测点振动速度峰值最大分别为1.41mm/s、0.89mm/s、0.56mm/s,均在规范容许限值内。
综上所述,上述工况的综合作用下,引起办公楼的振动正常工作时,C1#~C3#测点的振动速度峰值在规范容许限值内,其产生的振动产生的冲击不影响办公楼的使用,对建筑的安全性无显著影响。
本文关键词:某办公楼三层楼板振动测试报告